土地权属“一女二嫁” 被占19年后要回来了……

2023-08-04 09:07:30    来源:凤凰网

土地,对于农民有着特殊意义,在农村,土地纠纷若是处理不好,矛盾很可能会激化,影响社会秩序稳定。近日,一起困扰了当事人19年的土地纠纷,在庆阳市镇原县法院的不懈努力下稳妥化解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贾某系镇原县临泾镇某村村民。2000年初,贾某获得村里2.87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,然而该地却被同村村民张某长期耕种,贾某索要无果,遂起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
法官在调查中发现,该宗土地权属不清。据村干部反映,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的时候,这块争议土地既登记在贾某经营权证上,同时又登记在张某名下。

为何会出现这种“一女二嫁”的情况?涉案土地到底是谁的?随着调查的深入,谜团逐渐揭开。原来,早在1999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小范围调整的时候,因贾某女儿考上了大学,按惯例村里将其女儿土地份额(2.87亩)收回了。和贾某情况相类似一同应收回土地的,还有另外四户人家。只是,由于国家政策调整,该四户的土地实际上并未收归村集体所有。但贾某女儿的那块2.87亩土地,因贾某等人长期不在家,自2005年起被村民张某抢种。

后来,村里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,阴差阳错间,该2.87亩土地被同时确权给了贾某和张某,由此引发两家多年争端。通过查阅账簿资料,结合相关土地承包经营政策,法官认定争议土地确属贾某无疑。

于是法官找到张某,动员其将土地清腾出来交还贾某。对法官的提议,张某却有着不同的想法,以土地确权给了自己,且该土地现由其堂兄耕种为由意图拒绝。

“这块地,你是怎么得来的?”

“地是队里(村里)分的。”

面对张某的极力狡辩,法官耐心地从争议土地的来龙去脉说起,并从“法律”“道理”“邻情”三方面循循善诱释法说理。理屈词穷的张某,只得表示同意退还土地,但却不愿赔偿对方损失。难道就这么白种了人家19年的地?调解工作一时卡住了。

“只要把地还给我就行,钱就不要了,毕竟都是一个村里的。”经法官劝说,贾某爽快地应允不再追究赔偿。达成调解协议后,在法官的全程监督下,张某协助其堂兄将麦子收割后的土地交付给贾某,贾某趁着雨后墒情对地里麦茬进行了翻耕,并对案件提出撤诉。至此,该起案件圆满化解,并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。

文丨奔流新闻通讯员 黄建国 记者 张秀芸

(奔流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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